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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林宛玲
論文名稱: 標示制度作為不確定風險產品的管制工具
指導教授: 陳仲嶙
口試委員: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科技管理學院 - 科技法律研究所
Institute of Law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論文出版年: 2010
畢業學年度: 98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94
中文關鍵詞: 不確定風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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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的產品、任何的活動,不論其是在社會上流通已久、被廣泛使用,或是最新被發現、前所未見,皆有對人體健康或是生態環境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存在。即社會上不存在著一「絕對」安全、無害的事物,任何的產品及活動都存在著所謂的風險。雖然這些風險無法精細而準確的被量化,但是卻可以被約莫的估量其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及危害發生可能性的高低。
      而不確定風險則是指現今科學上雖然具有合理懷疑卻無法被證實者,或許是產品或活動可能造成之危害程度大小無法被證實、危害發生之機率無法約莫估算亦有可能是產品或活動究竟是否會發生想像中之危害等,都是造成無法對於產品風險程度之高低為評估的可能原因。
    強制廠商對於不確定風險產品為標示,可以保障人民知的權利以尊重消費者知選擇權,並有助於消弭社會上資訊不對稱等目的為一實存且合法之目的且符合「重大利益」之要求,又標示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將產品的相關訊息提供給消費者對於目的之達成有密切之關聯性。故對於以標示制度為不確定風險之管制方式應可通過多元審查標準之檢驗而被認為是合憲。
    然而本篇論文並非認為對於所有的不確定風險產品採取標示制度皆能夠得到合憲之結果,實際上是否能夠合憲,仍需要由標示的要求及產品的不確定風險的情況觀之。


    第一章 緒論 5 第一節 問題意識 5 第二節 研究範圍 6 第三節 文章架構 7 第二章 不確定風險產品及其管制概說 9 第一節 不確定風險 9 第一項 風險的概念 9 第二項 不確定性的來源 10 第一款 來自於風險評估的本身 10 第二款 不確定性的其他來源 14 第三項 不確定風險產品 15 第二節 不確定風險產品之管制方向 17 第一項 不確定風險產品的管制態度 17 第一款 預防性原則 18 第二款 實質等同 19 第三款 本文看法 21 第二項 可能管制手段概覽 22 第一款 指揮與控制 24 第二款 自律 25 第三款 利用經濟上方式 26 第四款 強制訊息揭露 27 第五款 直接行動 27 第六款 賦予權利及義務 28 第三章 標示制度作為不確定風險產品之管制工具 30 第一節 標示與標示制度的意義 30 第一項 標示的定義 30 第二項 標示制度的意義 30 第三項 目前市面可見之標示種類 31 第一款 正面/負面 31 第二款 說明/警告 32 第四項 標示制度之種類 33 第一款 強制標示 33 第二款 統一標示 35 第三款 禁止不實標示 36 第二節 標示制度之功能 37 第一項 將資訊揭露給消費者 38 第一款 減低資訊不對稱所造成之市場失靈的狀況 38 第二款 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 39 第三款 消費者個人價值選擇的尊重 41 第四款 落實商業上的誠信義務 41 第二項 追蹤功能 42 第三項 相關知識的普及功能 43 第三節 各種管制手段適用於不確定風險產品之比較 44 第一項 指揮與控制 44 第二項 自律 45 第三項 利用經濟上的方式 46 第四項 直接行動 46 第五項 賦予權利義務 47 第六項 資訊揭露 48 第四章 強制正面標示制度之憲法分析 50 第一節 制度目的:以對基本權利的促進為觀察角度 50 第一項 人性尊嚴 50 第二項 身體權 50 第三項 財產權 51 第四項 環境權 52 第二節 標示制度所限制的基本權利 54 第一項 工作權 55 第一款 工作權 55 第二款 職業自由 56 第二項 財產權 58 第一款 財產權的內容 58 第二款 與標示制度的關係 60 第三項 言論自由 60 第一款 言論自由需要保護的原因 60 第二款 雙階理論及雙軌理論 65 第三款 商業言論自由 67 第四款 積極言論自由與消極言論自由 71 第五款 與標示制度的關係 73 第三節 合憲性分析 73 第一項 比例原則 73 第一款 目的正當性 74 第二款 比例原則之檢驗 75 第二項 多元審查標準 78 第一款 合理審查標準 79 第二款 中度審查標準 80 第三款 嚴格審查標準 80 第三項 以多元審查標準檢驗 81 第一款 言論自由 81 第二款 工作權 82 第三款 財產權 82 第五章 結論 85 第一節 不確定風險產品或活動之特殊性 85 第二節 以強制正面說明標示做為不確定風險商品之管制工具 86 第三節 制度之合憲性 87

    一、 中文部份

    (一) 專書及專書論文
    1. 牛惠之、郭華仁等,基因改造產品¬¬—發展、爭議、管理與規範,2005年3月。
    2. 王伯琦,民法債篇總論,1962年5月。
    3. 王澤鑑,民法總則,2006年8月。
    4.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2004年6月。
    5. 吳信華譯,【香菸強制標示案】裁定,司法院編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選輯(十),2004年10月。
    6. 李建良,人權維護者的六十年回顧與時代挑戰-試探大法官人權解釋的反多數困局,收錄於廖福特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六輯(下冊),2009年7月。
    7. 李惠宗,案例式法學方法論,2009年10月。
    8. 李惠宗,憲法要義,2006年9月。
    9. 林子儀,言論自由之理論基礎,收錄於氏著,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1999年9月。
    10. 林子儀,言論自由導論,收錄於李鴻禧等,台灣憲法之縱剖橫切,2002年12月。
    11. 許宗力,比例原則之操作試論,收錄於氏著,法與國家權力(二),2007年1月。
    12. 黃立,民法總則,2005年9月。
    13. 鍾秉正、蔡懷卿,憲法精義,2007年6月。

    (二) 期刊專文
    1. 牛惠之,基因改造科技管理之國際規範及其調和,收錄於郭華仁、牛惠之編,基因改造議題—從紛爭到展望,2004年12月。
    2. 牛惠之,預防原則之研究國際環境法處理欠缺科學根據之環境風險議題之努力與爭議,台大法學論叢,第34卷第3期,2005年5月。
    3. 李建良,菸品標示「吸菸有害健康」的憲法問題,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9期,2000年4月。
    4. 李惠宗,從法本質論談性交易行為作為一種職業自由,月旦法學雜誌,第176期,2010年1月。
    5. 李震山,基本權各論基礎講座(9) 身體不受傷害權,法學講座,第25期,2004年1月。
    6. 林益山,各國消費者保護立法之比較研究,中興法學,第45期,1999年9月。
    7. 法治斌,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其他權利之標準,政大法學評論,第21期,1980年6月。
    8. 倪貴榮,環境標示制度之發展與挑戰-以與WTO貿易規範之關聯性為研究重點,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59期,2006年9月。
    9. 宮文祥,當行政遇上科學:從風險評估談起—以美國法為例,月旦法學雜誌,第153期,2008年2月。
    10. 陳麗玲,消費者的護身符─認識消費者保護法及其書目選介,全國新書資訊月刊,民國90年9月號。
    11. 程明修,行政法上之預防原則(Vorsorgeprinzip)食品安全風險管理手段之擴張,月旦法學雜誌,第167期,2009年4月。
    12. 黃昭元,憲法權利限制的司法審查標準美國類型化多元標準模式的比較分析 ,台大法學論叢,第33卷第3期,2004年5月。
    13. 黃銘傑,美國法上的言論自由與商業廣告 兼論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一四號解釋,台大法學論叢,1998年1月,第27卷第2期。
    14. 葉俊榮,憲法位階的環境權從擁有環境到參與環境決策,台大法學論叢,第19卷第1期,1989年12月。
    15. 廖元豪,高深莫測,亦或亂中有序?,中研院法學期刊,第2期,2008年3月。
    16. 劉孔中,論欺罔與虛偽不實引人錯誤之標示或廣告,公平交易季刊,第8卷第2期,2000年4月。
    17. 劉建宏,基本權各論基礎講座(12)--財產權,法學講座,第29期,2004年9月。
    18. 劉建宏,基本權各論基礎講座(7)--工作權,法學講座,第23期,2003年11月。
    19. 劉靜怡,言論自由 第二講—言論自由的雙軌理論與雙階理論,月旦法學教室,第28期,2005年2月。
    20. 蔡三福等,基因改造產品的毒性與過敏性之評估,行政院農委會農業毒物藥物試驗所技術專刊,第77期134號,2005年4 月。
    21. 蔡宗珍,第三單元 人性尊嚴之保障作為憲法基本原則,月旦法學雜誌,第45期,1999年1月。
    22. 蔡瑄庭,美國風險法規之作用與其司法審查案件之分析,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27期,2009年11月。
    23. 鄭尊仁等,奈米科技的健康風險管理,台灣衛誌,第25卷第3期,2006年6月。

    (三) 學位論文
    1. 辛年豐,人民參與環境行政程序之研究─以開發行為之環境評估為核心,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7。
    2. 姜百珊,奈米標示制度─以製造階段與消費階段而論,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
    3. 許玉珊,論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上安全性欠缺,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
    4. 陳琳惠,化妝品法規比較法及爭議問題研究,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
    5. 楊順琇,化妝品標示義務問題之研究,中興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

    (四) 網路資源
    1. 王希平,基因改造食品管理之相關法律問題研究:基因改造食品之標示(一),台灣法律網,2004年12月,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parent_path=,1,561,&article_category_id=1163&job_id=62470&article_id=30648。
    2. 王希平,基因改造食品管理之相關法律問題研究:基因改造食品之標示(二),台灣法律網,2004年12月,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parent_path=,1,561,&article_category_id=1163&job_id=62473&article_id=30649。
    3. 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及控制的重要性和方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主線條,環境技術網,2008年5月,http://www.65et.com/eia/2/2008051459887.html。
    4.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社區健康組,健康風險評估的簡介,最近造訪日期2010年6月30日,
    http://www.bhp.doh.gov.tw/BHPnet/Portal/Them_Show.aspx?Subject=200712250059&Class=2&No=200712250308。
    5. 行政院國科會科技年鑑奈米網,最近造訪日期,20009年11月,http://nano.nsc.gov.tw/。
    6. 林培正改寫,具有傳染性的蛋白質──普恩蛋白, 2005年9月,http://163.20.22.161/Science/content/1994/00090297/0008.htm。
    7. 張碩修,狂牛症的兇手∼普里昂蛋白質 普里昂 (Prion) 的相關疾病,2003年11月,http://beaver.dlc.ncnu.edu.tw/projects/emag/article/200311/狂牛病的兇手.pdf。
    8. 黃聖豪,呂炳寬,論資訊不對稱下的醫病關係-馬偕肩難產個案探討,2006年7月,http://www.docin.com/p-5915599.html。
    9. 黃顯宗,從基因改造食品談生物科技的原理、應用與影響, 最近造訪日期2010年7月1日,http://microbiology.scu.edu.tw/lifescience/wong1/fooli500.htm。
    10. 賴秀穗,認識狂牛病、放心吃牛肉,2009年3月20日,http://food.doh.gov.tw/foodnew/Files/Focus/%E8%AA%8D%E8%AD%98%E7%8B%82%E7%89%9B%E7%97%85%E3%80%81%E6%94%BE%E5%BF%83%E5%90%83%E7%89%9B%E8%82%89.pdf。

    二、 英文部份

    (一) 專書及專書論文
    1. Jenny Steele, Risks and Legal Theory (2004).
    2. Paula Yurkanis Bruice, Organic Chemistry(4th ed 2004).
    3. Rene Von Schomberg, t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and Its Normative Challenges, in Implementing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Perspectives and Prospects 33 (Elizabeth Fisher ed 2006).
    4. Robert Baldwin & Martin Cave, Understanding Regulation (1999).
    5. Steven S. Zumdal, Chemical Principles (4th ed. 2002).

    (二) 期刊專文
    1. David Alan Nauheim, The Humble Almond: Why Congress Should Institute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to Guide Regulation of Environmental Toxins and Food Additives, 3 Liberty U.L.Rev. 145 (2009).
    2. Kyle W. Lathrop, Pre-Empting Apples with Oranges: Federal Regulation of Organic Foodlabeling, 16 J. Corp. L.885 (1991).
    3. Steve Keane, Can A Consumer's Right to Know Survive The WTO?: The Case Of Foodlabeling, 16 Transnat’l L.& Contemp. ProbS. 291 (2006)
    4. William M. Davis & Elizabeth Haecker Ryan, Preemption In Products Liability Cases: An Analysis of Federal Product Preemption Under Fifra and Bates v. Dow Agrosciences, 74 Def. Couns. J.11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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