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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張筱梅
論文名稱: 清代京控案件中的國家與社會—以嘉道之際江蘇省為中心
指導教授: 鐘月岑
口試委員: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人文社會學院 - 歷史研究所
History
論文出版年: 2010
畢業學年度: 98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31
中文關鍵詞: 嘉慶道光京控江蘇漕訟命盜重案自理詞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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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代京控制度的形成,其精神源自於中國法律傳統中的「告御狀」。但自嘉慶朝開放京控途徑之後,清代京控制度的發展逐漸揉合了「上控」以及「告御狀」這兩種呈訴制度的性質。對於這種現象,學界現有的觀點認為:由於嘉慶朝正值清帝國走向衰微之時,因此國家管理效率逐漸低落,故而使得此時京控案件的數量不斷地攀升。對於上述的看法,本文將以京控案件做為實例,試圖重估嘉慶、道光兩朝時期清代京控制度運行後對法律制度、社會風氣等方面所產生的影響,以及嘉道兩朝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關係。

    本文的結構大致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份著重於討論京控制度建立的起源,以及清代京控制度運行的概況。此部分以制度史的觀點,探討《大清律例》內京控條例的構成、呈訴機構的確立,以及審限制度的發展對於京控制度運行的影響。第二部分,本文則以京控風氣較盛的江蘇地區做為探討核心。此部分以江蘇地區的京控案例,觀察中央與地方司法機構對於各類京控案件處置的差異性。第三部分則以京控制度運作的實態做為主軸,觀察帝王、中央司法機構、地方司法機構以及一般民人對於京控制度的應對及策略。

    結論部分,則對嘉道時期興盛的京控現象做出下列初步的結論:(一)京控制度的產生,顯是嘉道兩朝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嚴密監控所致(二)必須考慮國家對中央的統治策略、以及地方社會網絡等因素對於案件增加的影響(三)在京控制度中,國家與社會之間不僅因為利益而互相合作,同時也產生了尖銳的對立與衝突。本文希冀藉由清代京控制度的研究,更深入地瞭解嘉道兩朝的皇權政治、地方政治生態,以及地方社會網絡在京控制度中的運作。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 3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回顧 ..................... 8 第三節 史料運用與章節安排 .................... 20 第二章 清代京控制度的建立 ........................... 22 第一節 京控條例的沿革與確立 .................. 22 第二節 京控案件的呈訴機構 .................... 30 第三節 審限制度的發展 ........................ 36 第三章 泣血陳詞,哀哀上告—江蘇地方社會與京控案件 ... 40 第一節 京控案與地方社會背景 .................. 40 第二節 命盜重案 .............................. 48 第三節 自理詞訟 .............................. 54 第四節 漕訟與賑濟 ............................ 61 第四章 滋擾詞訟—江蘇與周邊省分京控案件之比較 ....... 70 第一節 漕訟—以嘉慶朝山東省為中心 ............ 70 第二節 命盜重案—以河南、山東、安徽為中心 .... 74 第三節 自理詞訟—以江蘇周邊省分為中心 ........ 78 第五章 國家與社會之間—京控案的政治運作與社會網絡 ... 82 第一節 帝國中央之處置與措施 .................. 82 第二節 地方司法機制之運作 .................... 89 第三節 社會訴訟網絡之形成 .................... 96 第六章 結論 ........................................ 103 附錄說明 ........................................... 106 附錄一:嘉慶、道光兩朝歷任江蘇巡撫列表 ............. 107 附錄二:京控案件數量統計表 江蘇省 ..................................... 109 山東省 ..................................... 116 安徽省 ..................................... 120 河南省 ..................................... 122 浙江省 ..................................... 125 徵引書目 ........................................... 126

    徵引書目

    一、傳統文獻: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明清史料》,文獻編號062865、074008、126604、126767、126768、127565、129714、131359、134897、148513、154140、159627、168680、180165、184822、185152-001、187000、202950、208120、209407。

    《清代宮中檔奏摺及軍機處檔摺件》,文獻編號007433、019634、025620、025621、026571、050418、051088、051968、052159、052525、052954、054016、054929、055111、055344、055443、055505、056021、056576、056615、057961、058102、058773、059944、060932、061314、063062、063407、063525、068211、070256、070617、071232、072135、072154、404016647、404018997。

    《清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6。
    《欽定吏部則例(嘉慶朝)》。香港:蝠池書院,2004。
    丁禹生,《撫吳公牘》。台北市:華文出版社,1968。
    不著撰人,《蘇藩政要》上冊。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藏。
    不著撰人,《蘇藩政要》下冊。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藏。
    王安定等纂修,《重修兩淮鹽法志》,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冊483。上海市:古籍出版社,1995。
    包世臣,《安吳四種》冊4。台北縣:文海,1968。
    托津等奉敕纂,《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嘉慶朝)》。台北市:文海,1987。
    余家謨等修、王嘉銑等纂,《銅山縣志》冊1。台北市:成文出版社,1970。
    吳趼人,《九命奇冤》。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
    李星沅,《李文恭公遺集》,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冊1523。上海市:古籍出版社,1995。
    李星沅,《李文恭公遺集》,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冊1524。上海市:古籍出版社,1995。
    李瀚章等纂,《大清律例彙輯便覽》冊11。台北巿:成文出版社,1975。
    李寶嘉,《官場現形記》。台北:文化圖書,1981。
    李寶嘉,《活地獄》。台北:廣雅出版社,1984。
    延煦等纂修,《欽定臺規(光緒朝)》。香港:蝠池書院,2004。
    胡林翼,《胡文忠公遺集》,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冊1540。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桂超萬,《宦遊紀略》。台北縣:文海,1972。
    祝慶祺編,《刑案匯覽》。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馬建石等主編,《大清律例通考校注》。北京巿:中國政法大學,1992。
    高廷瑤,《宦游紀略》,收入《官箴書集成》冊6。合肥巿:黃山書社,1997。
    張廷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
    脫脫,《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77。
    陶澍,《陶雲汀先生奏疏》,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冊499。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童槐,《今白華堂文集》,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冊149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馮桂芬纂,《蘇州府志》。蘇州圖書館藏。
    黃六鴻,《福惠全書》。台北市:九思出版公司,1978。
    葛士濬輯,《皇朝經世文續編》。台北:文海,1973。
    載銓等修纂,《金吾事例》。海口市:海南出版社,2000。
    趙爾巽,《清史稿》。北京:中華書局,1976。
    潘文舫,《新增刑案匯覽》,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冊872。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薛允升,《唐明清三律彙編》,收入楊一凡等主編,《中國珍稀法律典籍續編》冊8。哈爾濱市: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
    薛允升著、艾文博編,《讀例存疑重刊本》冊3。台北巿:美國亞洲學會中文研究資料中心,1970。
    韓文綺,《韓大中丞奏議》,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冊498。上海市,古籍出版社,1995。

    二、專書:
    Allee, Mark A.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Northern Taiwan in the Nineteen Century. Taipei: SMC Publishing Inc, 1997.
    Bodde, Derk. and Morris, Clarence. Law in Imperial China: Exemplified by 190 Ch’ing Dynasty Cases.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73.
    Buoye, Thomas M. Manslaughter, Markets, and Moral Economy: Violent Disputes over Property Rights in Eighteenth Century China.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Habermas, Jürgen.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c.1989.
    Ho, Ping-ti. 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 1368-1911. New York: Columbia Univ. Press, 1962.
    Honig, Emily. Creating Chinese Ethnicity: Subei People in Shanghai, 1850-1980.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c. 1992.
    Kathryn, Bernhardt. Rents, Taxes, and Peasant Resistance: The Lower Yangzi Region, 1840-1950.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Kuhn, Philip A. 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Militariza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 1796-1864.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Lin, Man-Houng. China Upside Down: Currency, Society, and Ideologies, 1808-1856.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6.
    Macauley, Melissa. Social Power and Legal Culture: Litigation Master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c1998.
    夫馬進,《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京都:同朋舎,1997。
    王樹槐,《中國現代化的區域研究——江蘇省,1860—1916》。台北巿: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
    古鴻廷,《清代官制研究》。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5。
    吳必虎,《歷史時期蘇北平原地理系統研究》。上海市: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
    李文治、江太新著,《清代漕運》。北京市: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
    李伯重,《多視角看江南經濟史(1250-1850)》。北京:三聯書店,2003。
    李伯重,《江南農業的發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李鵬年等編,《清代六部成語詞典》。天津巿:人民出版社,1990。
    那思陸,《清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北京市: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林端,《韋伯論中國傳統法律:韋伯比較社會學的批判》。台北市:三民書局,2003。
    邱澎生、陳熙遠主編,《明清法律運作中的權力與文化》。台北市:中央研究院、聯經出版,2009。
    徐泓,《清代兩淮鹽場的硏究》。台北市: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會,1972。
    張小也,《官、民與法:明清國家與基層社會》。北京:中華書局,2007。
    張仲禮,《中國紳士:關於其在十九世紀中國社會中作用的研究》。上海巿:上海社會科學院,2002。
    張晉藩編,《清朝法制史》。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
    張偉仁,《清代法制研究》輯1。台北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3。
    張德昌,《清季一個京官的生活》。香港:中文大學,1970。
    張德澤編著,《清代國家機關考略》。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1。
    梁治平,《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
    森田明著、雷國山譯,《清代水利與區域社會》。濟南市:山東畫報出版社,2008。
    滋賀秀三等著、王亞新等譯,《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北京市:法律出版社,1998。
    馮賢亮,《明清江南地區的環境變動與社會控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黃宗智,《清代的法律、社會與文化:民法的表達與實踐》。上海市:上海書店,2001。
    黃富三,《霧峰林家的中挫(1861-1885)》。台北:自立晚報出版社,1992。
    趙曉華,《晚清訟獄制度的社會考察》。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01。
    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台北市:里仁書局,1982。
    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北京市:法律出版社,2003。
    魏丕信 (Pierre-Etienne Will)著、徐建青譯,《十八世紀的官僚與荒政》。南京市: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
    魏秀梅,《陶澍在江南》。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5。
    魏泉,《士林交游與風氣變遷——19世紀宣南的文人群體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譚其驤編,《中國歷史地圖集》冊8。上海巿:地圖出版社,1982。
    蘇亦工主編,《中國法制史考證》甲編第七卷。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2003。

    三、論文:
    Chang, Michael G. “Fathoming Qianlong: Imperial Activism, the Southern Tours, and the Politics of Water Control, 1736-1765”, Late Imperial China, 24:2 (December, 2003): 51-108.
    Finnance, Antonia. “The Origins of Prejudice: The Malintegration of Subei in Late Imperial China”,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al and History, 35:2 (April, 1993): 211-238.
    Finnance, Antonia. “Yangzhou: A Central Place in the Qing Empire”, in Linda Cooke Johnson, ed., Cities of Jiangnan in Late Imperial China.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c.1993: 117-149.
    Ocko, Jonathan K. “I'll Take It All the Way to Beijing: Capital Appeals in the Qing”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7:2(May, 1988): 291-315.
    Polachek, James. Literati Groups and Group Politics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1976.
    Rankin, Mary Backus. “Some Observations on a Chinese Public Sphere”, Modern China, 19:2 (Apr., 1993): 158-182.
    Rowe, William T. “The Problem of "Civil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Modern China, 19:2 (Apr., 1993): 139-157.
    Wakeman, Frederic. “The Civil Society and Public Sphere Debate: Western Reflections on Chinese Political Culture”, Modern China, 19:2 (Apr., 1993): 117-128.
    于志嘉,〈日本明清史學界對「士大夫與民眾」問題之研究〉,《新史學》4:4(台北,1993):141-175。
    王永杰,〈論清朝京控的結構性缺陷:歷史考察與當代借鑒〉,《學海》3(2007):102。
    李典蓉,〈「穿破浮雲上雲霄」——論清代叩閽制度〉,《法制史研究》12:213-254。
    李典蓉,〈被掩蓋的聲音——以一件瘋病京控案探討清代司法檔案的製作〉,《北大法律評論》10:1(北京,2009):45-67。
    李典蓉,〈編戶下的回民:以清朝杜文秀京控案為例〉,《清史研究》2(北京,2007.5):39-53。
    李典蓉,《清朝京控制度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博士論文,2008。
    李貴連、胡震,〈清代發審局研究〉,《比較法研究》4(2006):20-24。
    岸本美緒,〈清初上海的審判與調解——以『歷年紀』為例〉,《近世家族與政治比較歷史論文集》上冊。台北市: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239-257。
    林乾,〈從葉墉包訟案看訟師的活動方式及特點〉,《北大法律評論》10:1(2009):6-24。
    邱澎生,〈十八世紀清政府修訂〈教唆詞訟〉律例下的查拿訟師事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79:4 (2008):638-676。
    邱澎生,〈法學專家、蘇州商人團體與清代中國的「習慣法」問題〉,《北大法律評論》10:1(北京,2009):68-88。
    邱澎生,〈訟師與幕友對法律秩序的衝擊〉,《當法律遇上經濟——明清中國的商業法律》。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8:95-133。
    姜濤,〈清代江南省分治問題——立足於《清實錄》的考察〉,《清史研究》2(北京,2009.5):14-22。
    胡震,〈清代京控中當事人的訴訟策略和官方的結案技術—以光緒朝為例的一個分析〉,《法學》1(北京,2008):122-131。
    胡震,〈最後的「青天」?—清代京控制度研究〉,《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6:2(北京,2009):43-52。
    重田德,〈鄉紳支配的成立與結構〉,收入劉俊文主編,《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卷二。北京市:中華書局,1993:199-247。
    徐忠明,〈清代抱告制度討論〉,《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廣州,2008):143-209。
    崔岷,〈山東京控「繁興」與嘉慶帝的應對策略〉,《史學月刊》,1(2008):50-60。
    傅祥林,〈清代江蘇建省問題新探〉,《清史研究》2(北京,2009.5),頁23-31。
    森正夫,〈中國前近現代史中的地域社會視角——「中國史研討會『地域社會』—地域社會與指導者」主題報告〉,《中國的思維世界》。南京:江蘇出版社,2006:504-511。
    森正夫,〈民眾叛亂、社會秩序與地域社會觀點〉,《歷史人類學學刊》5:2(2007.12):163-177。
    菊池秀明,〈太平天國前夜的廣西社會變動——以台灣故宮博物院所藏的檔案史料為中心〉,《清史研究》4(北京,2008.11):96-112。
    馮爾康,〈試論清中葉皖南富裕棚民的經營方式〉,《顧真齋文叢》。北京市:中華書局,2003:173-183。
    黃宗智,〈中國法律制度的經濟史、社會史、文化史研究〉,《中國經濟史研究》2(1998):97-115。
    楊濬,〈我父親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獄真相〉,2010年6月4日,取自於網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4d0236010007ji.html。
    趙曉華,〈京控與晚清政治危機〉,《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學報》12:1(北京,2004.3):24-28。
    趙曉華,〈略論晚清的京控制度〉,《清史研究》3(北京,1998):62-70。
    劉錚雲,〈鄉地保甲與州縣科派—清代的基層社會治理〉,《中國史新論:基層社會分冊》。台北市:中央研究院、聯經出版,2009:37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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