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
葉素麗 Yap, Soh Le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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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名稱: |
「黃老無為」與「漢承秦制」 ——透過對《二年律令》的解讀 A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heory of Huang Lao and HAN’s Inheritance to QIN’s system ——Through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Two Years Law of ZhangJiaShan Bamboo slips |
指導教授: |
林聰舜
Lin, Tsung-Shun |
口試委員: |
郭永吉
Kuo, Yung-Chi 張菀琤 Chang, Wan-Jen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系所名稱: |
人文社會學院 - 中國文學系 Chinese Literature |
論文出版年: | 2018 |
畢業學年度: | 106 |
語文別: | 中文 |
論文頁數: | 159 |
中文關鍵詞: | 黃老無為 、漢承秦制 、《二年律令》 、歷史 、思想 |
外文關鍵詞: | The thought of Huang Di and Laozi, Inherited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Qin Dynasty, Two year laws of Zhang Jia Shan Bamboo slips, History, Though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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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全國,然秦朝僅維繫十五年便迅速覆滅,此引起新朝廷之反思,促使漢初黃老思想日益興盛。漢初統治者以「黃老無為」作為政治指導方針,主張休養生息,廢除苛法之政治理念,但在法律制度上卻多是於秦制的基礎上而來。此乃漢初政治之兩面性,即「黃老無為」與「漢承秦制」,兩者看似矛盾的現象,然卻能同時並存於漢初政治舞台。本文以《二年律令》作為主要文本,去分析這「黃老無為」與「漢承秦制」之間的關係以及得以共存的原因。透過對《二年律令》的解讀後,可知黃老四思想乃符合漢初社會現實,秦制亦有其價值,適用於漢初百姓與社會。漢初黃老思想中的道、法結合的主張亦使「漢承秦制」有其必然性以及現實的可行性,故漢初政治在漢承秦制的基礎上,推行無為而治,以無為達致無所不為。這也是為何《二年律令》雖漢承秦制,卻能說服百姓接受,並順利實踐在漢初現實政治上。
In 221 B.C., Qin Shi Huang(秦始皇)unified the country, but the Qin Dynasty has come to the end in only fifteen years. Han Empire criticized and reflected on the despotic rule of Qin. And afterwards Han Dynasty chose the thought of Huang Di and Lao Zi(黃老思想) as their new politic principles. They advocate that to recover from a social upheaval and restore the development, and abolished numerous harsh laws of the former Qin Dynasty. On the other side, Han Dynasty inherited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Qin Dynasty(漢承秦制). This is two sides of politics in the early Han Dynasty. These two issues seemingly contradictory, yet both of them can be coexist in Han dynasty. By through the interpretation of Two Years Law of ZhangJiaShan Bamboo slips(《二年律令》), this two sides of politics can be coexist because the thought of Huang Di and Lao Zi is accord on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of the early Han dynasty. The legal system of Qin Dynasty has its value and accord on the society and people of Han dynasty. The Tao and Law of thought of Huang Di and Lao Zi make the inheritance possible.
一、 古籍文獻(以下書目次序根據漢語拼音編排)
(一) 經
1. [晉]郭璞注,[宋]刑昺疏,[清]阮元校勘,《爾雅注疏》,《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臺北:藝文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2. [漢]何休注,[唐]徐彥疏,[清]阮元校勘,《春秋公羊傳注疏》,《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臺北:藝文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3.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清]阮元校勘,《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臺北:藝文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4.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清]阮元校勘,《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臺北:藝文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二) 史
1. [漢]班固撰,[清]王先謙補注,《漢書補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2. [清]董說撰,《七國考》,板橋:藝文印書館,1966年。
3. [唐]杜佑,《通典》,上海: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
4.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
5. [宋]高承撰,《事物紀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6. 何建章注釋,《戰國策註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
7. 黃懷信,《逸周書校補註釋》,西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
8. [唐]李賢等注,[南朝宋]范曄撰,《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9. [漢]劉珍等撰,吳樹平校注,《東觀漢記》,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
10. [元]馬端臨撰,《文獻通考》,浙江: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
11. [宋]司馬光著,[元]胡三省音注,《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
12. [宋]司馬光撰,[宋]胡三省注,章鈺校記,《新校資治通鑑注》,臺北:世界書局,2009年。
13. [日]瀧川龜太郎著,《史記會注考證》,臺北:大安出版社,1998年。
14. 王夫之著,《讀通鑑論》,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
15. [漢]衛宏撰,《漢舊儀》,臺北:藝文印書館,1971年。
16. [唐]魏徵等撰,《隋書》,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17. 徐元誥撰,王樹民,沈長雲點校,《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
18. 張華原著,祝鴻杰譯注,《博物志》,臺灣:臺灣古籍出版社,1997年。
19. 張敬註譯,《列女傳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1994年。
20. [清]張延玉等撰,《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21. [清]趙翼撰,《廿二史劄記》,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
(三) 子
1. [漢]不著撰者,《三輔黃圖》,臺北:藝文印書館,1970年。
2. [清]陳夢雷編,《古今圖書集成》,臺北:鼎文書局,1985年。
3. [漢]高誘注,王利器疏,《呂氏春秋注疏》,成都:巴蜀書社,2002年。
4. 何寧撰,《淮南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
5. 黃暉撰,《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
6. 黃懷信撰,《鶡冠子彙校集注》,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
7. [漢]桓寬撰,王利器校注,《鹽鐵論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
8. [漢]賈誼著,王利器撰,《新語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
9. [漢]賈誼撰,閻振益,鐘夏校注,《新書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
10. [宋]李昉編纂,夏劍欽校點,《太平御覽》,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
11. [唐]李林甫等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
12. 黎翔鳳撰,梁運華整理,《管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
13. [周]慎到撰,《慎子》,板橋:文藝出版社,1966年。
14. 王利器撰,《文子疏義》,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
15. [清]王明德撰,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委員會編纂,《讀律佩觿八卷》,臺南:莊嚴文化事業,1995年。
16. [清]黃奭辑,《倉頡篇》,臺北:藝文印書館,1971年。
17. [清]王先謙撰集,《釋名疏證補》,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18. [清]王先謙撰·莊子集解內篇補正,劉武撰,沈嘯寰點校,《莊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
19. [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
20. [清]王先慎撰,鐘哲點校,《韓非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
21. [宋]王應麟,《玉海》,江蘇:江蘇古籍出版社,1987年。
22. 吳則虞編著,《晏子春秋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
23. [漢]徐幹撰,《徐幹中論》,臺北:藝文印書館,1977年。
24. 趙曄著,吳慶峰點校,《吳越春秋》,山東:齊魯書社,2000年。
25. 朱師轍撰,《商君書解詁》,臺北:河洛圖書出版社,1975年。
26. [漢]應劭撰,王利器校注,《風俗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
(四) 集
1. [漢]賈誼著,吳云,李春臺校注,《賈誼集校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
2. [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臺北:五南圖書出版社,1991年。
二、 法律書籍
1. 程樹德著,《九朝律考》,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
2. [清]沈家本撰,鄧經元,駢宇騫點校,《歷代刑法考:附寄簃文存》,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
三、出土文獻和研究
1. 陳鼓應註譯,《黃帝四經今註今譯: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臺北:台灣商務,1995年。
2. 陳廖安等主編,《出土文獻文字與語法研讀論文集·第一輯》,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3.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纂,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
4. 甘肅省博物館編,《居延新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
5. 高明撰,《帛書老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
6. 胡厚宣,《甲骨文合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
7. 李力著,《張家山247號墓漢簡法律文獻研究及其述評(1985.1-2008.12)》,東京:東京外國語大學アジア·アフリカ言語文化研究所出版,2009年。
8. 馬今洪著,《簡帛發現與研究》,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
9. 彭浩,陳偉,[日]工藤元男主編,《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法律文獻釋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10.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
11. 魏啟鵬著,《馬王堆漢墓帛書《黃帝書》箋證》,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
12. 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炤著,《居延漢簡釋文合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
13.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著,《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
14. 中國簡牘集成編輯委員會編,初師賓主編,《中國簡牘集成》,蘭州:敦煌文藝出版社,2001年。
15. 朱紅林著,《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集釋》,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
16. 中國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龍崗秦簡》,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
17. 朱漢民等,《嶽麓書院藏秦簡(贰)》,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年。
四 、 工具書
1. [宋]丁度,《集韻》,北京:北京市中國書店,1983年。
2. 方毅等編校,《辭源》,上海:商務印書館,1926年。
3. [梁]顧野王著,《大廣益會玉篇》,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
4. 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臺北:臺灣東華書局,1997年。
5.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編,《古今漢語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年。
6. [清]王念孫著,鐘宇訊點校,《廣雅疏證》,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
7.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8. [漢]許慎撰,[宋]徐鉉校定,《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
五、 近人著作
1. 曹旅寧,《秦律新探》,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
2. 曹旅寧著,《張家山漢律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
3. 陳麗桂著,《秦漢時期的黃老思想》,臺北:文津出版社,1997年。
4. 丁原明著,《黃老學論綱》,山東:山東大學出版社,1997年。
5. 冨谷至著,《秦漢刑罰制度研究》,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
6. [日]冨古至著,柴生芳,朱恆曄譯,《秦漢刑罰制度研究》,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
7. 高敏,《秦漢史探討》,河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
8. 景愛著,《中國長城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9. 匡亞明主編,于琨奇,《秦始皇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
10. 栗劲著,《秦律通論》,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85年。
11. 李零著,《中國方術正考》,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
12. 李學勤,《中國古代文明與國家形成研究》,臺北:雲龍出版社,2003年。
13. 林聰舜著,《西漢前期思想與法家的關係》,臺北:大安出版社,1991年。
14. 劉敦楨撰,《中國古代建築史》,臺北:明文書局,1985年。
15. 林岳樞著,《漢初的政治局勢論析》,臺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0年。
16. 劉文俊撰,《唐律疏議箋解》,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
17. 羅哲文著,《中國歷代皇帝陵墓》,北京:外文出版社,1993年。
18. 任常泰著,《中國陵寢史》,臺北:文津出版社,1995年。
19. 宋昌斌,《中國古代戶籍制度史稿》,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年。
20. 孫力編,《罰金刑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5年。
21. 王國維著,《古史新證——王國維最後的講義》,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6年。
22. 王曉波著,《道與法:法家思想和黃老哲學解析》,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7年。
23. 王彥輝,《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與漢代社會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
24. 謝瑞東著,《張家山漢簡法律文獻與漢初社會控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年。
25. 謝維揚,房鑫亮主編,章義和,王東分卷主編,《王國維全集》,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年。
26. 熊鐵基著,《秦漢新道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27. 徐世虹主編,《中國法制通史·戰國秦漢》,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
28. 嚴耕望撰,《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29. 楊建著,《西漢初期津關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30. 楊聯陞著,《楊聯陞論文集》,河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
31. 楊文生編,《王維詩集箋注》,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
32. 曾加著,《張家山漢簡法律思想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年。
33. 張晉藩總主編,涂世虹主編,《中國法制通史》,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
34. 張景賢著,《漢代法制研究》,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
35. 鄭國瑞著,《兩漢黃老思想研究》,臺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0年。
36. 周桂鈿著,《秦漢思想史》,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37. 朱紹侯著,《秦漢土地制度與階級關係》,河南: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
六、 學術論文
1. 陳偉,《張家山漢簡<津關令》“越塞闌關”諸令考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簡帛學國際論壇,2006年。
2. 陳賢一,<江陵張家山遺址的試掘與探索>,《江漢考古》,第2期,湖北,1984年。
3. 陳耀鈞,閻頻,<江陵張家山漢墓的年代及相關問題>,《考古》第12期,北京,1985年。
4. 戴黍,<“因循”與“治道”——《淮南子》中“因”的四重涵義>,安徽:江淮論壇,2005年。
5. 丁義娟,<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第90、91簡解>,《學術探索》,2012年,第10期。
6. 冨谷至,《漢代邊境關所考——圍繞玉門關所在地》,《簡帛研究2010》,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
7. 高敏,<《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年律令》中諸律的製作年代試探>,《史學月刊》第9期,河南,2003年。
8. 關志國,<論「道生法」的法哲學內涵>,《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北京,2007年。
9. 韓樹峰,<耐刑、徒刑關係考>,史學月刊,2007年。
10. 李力,<秦簡「小隸臣妾」的身份與來源>,《法學研究》,1993年,第3期。
11. 李婧嶸,<張家山247號漢墓《二年律令》書手、書體試析>,《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湖南,2016年。
12. 李均明,《張家山漢簡所見漢初刑罰等序及相關問題》,《華學》第6輯,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
13. 李學勤,<論張家山247號墓漢律竹簡>,《當代學者自選文庫:李學勤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年。
14. 李學勤,<試說張家山簡<史律>>,《文物》,北京,2002年,第4期。
15. 李振宏,<蕭何「作律九章」說質疑>,《歷史研究》第3期,北京,2005年。
16. 林聰舜,<齊國的視角——楚漢之際至漢初幾個重要階段的天下變局之詮釋>,清華學報,新47卷第3期,臺灣,2017年。
17. 劉海年,<秦漢刑罰考析>,《雲夢秦簡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
18. 羅新,<從蕭曹為相看所謂「漢承秦制」>,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5期,北京,1996年。
19. 孟彥弘,<從<具律>到<名例律>——秦漢法典體系演變之一例>,《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學刊》,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
20. 彭浩,<談《二年律令》中幾種律的分類與編連>,《出土文獻研究》第六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21. 彭年,<漢代的關、關市和關禁制度>,《四川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四川,1987年。
22. 彭文宇,<西漢王朝與東越的政治關係>,《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1期,福建,1989年。
23. 饒鑫賢著,<漢初黃老學派法律思想略說>,收入在《中國法律史論稿》,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
24. [韓]任仲爀,《秦漢律的罰金刑》,《湖南大學學報》,湖南,2008年,卷22,第3期。
25. [美]史華美,<黃老學說:宋鈃和慎到論析>,收入在陳鼓應主編的《道家文化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
26. 王剛,<漢初政治中的儒家「無為」與道家「無為」>,《江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江西,2008年,第4期。
27. 汪啟明,<「二重證據法」不始於王國維論>,收入在《經學研究集刊》,高雄: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2010年。
28. 王森,<秦漢律中髡、耐、完刑辯析>,《法學研究》,1986年。
29. 王彥輝,<出土秦漢戶籍簡的類別及登記內容的演變>,《史學集刊》,吉林,2013年,第3期
30. 王彥輝,<從張家山漢簡看西漢時期私奴婢的社會地位>,被收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簡帛研究中心編,《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研究文集》
31. 王彥輝,<關於《二年律令》年代及性質的幾個問題>,《古代文明》第1期,吉林,2012年。
32. 王占通,<秦代肉刑耐刑可作主刑辯>,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1年。
33. 吳光,<試論黃老之學的理論特點及歷史作用>,《浙江學刊》,浙江,1984年。
34. 徐世虹,<近年來二年律令與秦漢法律體系研究述評>,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編:《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第3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
35. 徐世虹,<九章律再認識>,沈家本與中國法律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2003年,後收入同名論文集,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年。
36. 徐世虹,<秦及漢初律中的城旦刑>,張中秋主編,《中國法系國際學術研討會文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
37. 閻步克,<從《秩律》論戰國秦漢間祿秩序列的縱向伸展>,《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研究文集》,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
38. 楊廣偉,<「完刑」即「髡刑」術>,《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上海:復旦,1986年,第2期。
39. 楊傑,<《二年律令·行書律》與漢代郵行制度>(《肇慶學院學報》,武漢大學,2006年,第27卷,第1期。
40. 楊振紅,《秦漢簡中的「冗」、「更」與供役方式——從《二年律令·史律》談起》,卜憲群、楊振紅,《簡帛研究二〇〇六》,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
41. 尹在碩,<張家山汗簡所見的家庭犯罪及刑罰資料>,《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第2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
42. 曾加,<《二年律令》中的《盜律》及其法律思想初探>,西安:西北大學,2004年,第14卷,第4期。
43. 張春龍,<里耶秦簡所見的戶籍和人口管理>,收入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等(編),《里耶古城·秦簡與秦文化研究——中國里耶古城·秦簡與秦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科學出版社,2009年。
44. 張全民,<髡、耐、完刑關係考辨>,湘潭大學社會科學學報,第25卷,第5期,2001年。
45. 張忠炜,<《二年律令》年代問題研究>,《歷史研究》,北京,2008年,第3期。
七、學位論文
1. 曹驥,《秦漢家庭繼承研究》,河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4年。
2. 陳寧,《秦漢馬政研究》,蘇州大學碩士論文,2006年。
3. 陳偉,《秦漢貨幣若干問題研究》,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3年。
4. 連宏,《漢唐刑罰比較研究》,東北師範大學博士論文,2012年。
5. 尚新麗,《西漢人口研究》,鄭州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3年。
6. 魏永康,《秦漢<田律>研究》,東北師範大學博士論文,2014年。
7. 吳琳,《《張家山漢簡》法律文獻用字研究》,重慶:西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7年。
8. 楊瑪麗,《從竹簡秦漢刑法的比較看「漢承秦制」》,西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4年。
9. 楊越,《秦漢遷刑考論》,東北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14年。
10. 張婧嵘,《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賊律》研究》,湖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年。
11. 張玲,《秦漢關隘制度研究》,河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年。
12. 張菀琤,《西漢前中期「秦亡於法家」之說的檢討》,國立清華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0年。
13. 張瑩瑩,《論漢初過秦思潮、漢承秦制與黃老思想》,內蒙古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年。